投资咨询

我们会提供信息表格供您填写,以便您提出申请,同时我们也会给予您最热情的支持和建议。

咨询文件

 
介绍 Bao Minh IP 的宣传册
 
介绍 Bao Minh IP 的幻灯片

建议

1. 向南定省人民委员会申请投资许可

投资者准备一份申请在宝明工业园投资的信函,并提交给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宝明工业园基础设施投资股份公司。

2. 选址协议通知及规划许可证发放:

2.1. 文件数量

– 投资者向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交3套文件。

2.2. 申请规划许可证所需文件

– 选址协议通知及规划许可证发放申请表(根据附件中的表格填写)。

– 投资者与宝明工业园基础设施投资股份公司(宝明工业园的投资方)签订的土地转租合同(公证件)。

– 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外国投资者需提供越南驻其所在国大使馆出具的合法性证明。

2.3 处理时间

– 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在收到所有有效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资方场地协议并颁发规划许可证。

3. 文件准备阶段:

– 根据场地协议通知、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规划许可证以及其他收集到的必要信息,投资方或其聘请的咨询单位将准备以下文件:

根据现行法规编制经济技术论证。请注意,经济技术论证必须包含工厂平面图、车间布局图、给排水系统图、污水处理系统图、消防系统图和电气系统图。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交南定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进行评估和批准,或编制环境保护承诺书并在南定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登记。 (需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投资项目清单与2006年8月9日颁布的第80/2006/ND-CP号政府令一同发布。)——在此期间,如有需要,投资者可联系宝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股份公司投资管理支持委员会,以获取具体指导。

4. 投资许可证登记/申请

4.1. 文件数量

– 投资者需向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交8套文件,其中至少包含1套原件。

4.2. 投资许可证登记/申请所需文件

– 投资许可证申请表(按附件表格填写);

– 投资者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立决定书或营业执照(公证件);

– 投资者财务能力报告(由投资者编制并负责);

– 经济技术论证;

– 项目基本设计文件;

– 投资者对经济技术论证的批准决定;

– 场地协议及规划证书(公证件);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境保护承诺书;

– 由南定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果或环境保护承诺书登记证明;

– 对于《投资法》第29条及2006年9月22日第108/2006/ND-CP号政府令附件三所规定的有条件投资领域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必须提交项目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说明。

– 对于涉及设立经济组织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必须提交:

+ 根据企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各类企业对应的营业执照等经营文件。

+ 涉及设立合资经济组织的国内外投资者合资合同。

– 根据具体情况,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另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4.3 处理时间

– 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在收到所有有效文件后的7个工作日内召开审核会议,颁发投资许可证。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要求投资方修改或补充相关文件(如有)。

– 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在收到按要求修改或补充的文件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南定省人民委员会提交投资许可证书,以待签发。如投资项目未获批准,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向投资方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说明原因。

5. 现场土地交接

– 宝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股份公司管理投资支持委员会将在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南定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土地使用权授予办公室的监督下,为投资方组织现场土地交接会议。

6. 施工许可证发放、消防设计评估与审批

– 根据租赁土地面积和宝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股份公司管理投资支持委员会提供的技术规范,投资方或其聘请的咨询单位将开展项目各组成部分的施工技术设计以及消防设计。

6.1. 消防防爆设计评估与审批

– 投资方将与南定省公安厅消防救援局(PC23)合作,对消防防爆设计进行评估和审批。

6.2 施工许可证的签发

6.2.1 文件数量

– 投资方需向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交一套文件。

6.2.2 施工许可证所需文件

– 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表格见附件);

– 土地转租合同(公证件);

– 现场土地交接记录(公证件);

– 技术施工设计图纸,包括:

+ 场地总体平面图;

+ 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

+ 基础结构图;

+ 电气、给水、雨水排水和污水系统及连接点的图纸。

– 投资证明、投资方营业执照、设计咨询单位营业执照、设计评估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设计顾问或设计评估师的专业证书(公证件);

– 南定省公安厅PC23部门出具的防火防爆设计评估及批准结果。

6.2.3. 处理时间

– 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在收到所有有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方颁发施工许可证。

7. 项目开工建设

施工期间,如规划设计及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内容发生任何变更,投资方须立即向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宝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股份公司报告。投资方须经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宝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股份公司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将雨水排水系统和工业废水排水系统接入整个工业园区总排水系统时,投资方须联系宝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股份公司管理投资支持委员会寻求指导。

8. 土地使用权证的颁发

8.1. 文件数量:投资方须向南定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办公室提交5套原件。

8.2.土地使用权证申请:

  • 投资证明申请(按附件表格填写)。
  • 土地使用权证申请声明文件(按附件表格填写)。
  • 投资方经济技术说明。
  • 现场土地交接记录。
  • 经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认证的土地转租合同公证件。
  • 经认证的投资证明。
  • 经南定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投资方环境保护承诺书的公证件。
  • 经南定省公安厅PC23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的公证件。
  • 经南定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认证的项目总体规划图公证件。

8.3. 处理时间:

– 自土地使用权证颁发机构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45天内。

9. 完成基础建设并投入运营。
在宝明工业园项目准备和企业投产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宝明工业园基础设施投资股份公司管理和投资支持委员会是指导、协助、解决或协调南定省相关部门和中央政府相关事宜的中心机构,以解决投资者遇到的障碍和困难。

查看更多

支持服务

宝明工业园是越南纺织服装集团(Vinatex)国家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战略的一部分,与政府的工业园区规划和当地工业化方向相配合,逐步发展成为工业发展中心。

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部免费提供以下办理服务:

投资许可证办理

企业设立

人员登记

印章登记及刻字

税号登记

银行账户开立

此外,我们还将以最快的速度提供高质量的环境影响评估和施工许可证申请服务。

X